逞強

-

莫利漫步在倫敦街頭,感受英格蘭東南部與家鄉差不多的溫度和氣候。

“感覺這和家裡也差不多,並冇太多不同。”莫利想,“不知道高璟為什麼如此執著的想要來。”

按照高璟的旅行筆記,去她想去的地方,尋找她心心念唸的中世紀原版書籍,聽她喜歡歌手的演唱會,看她期待的風景,遍訪她密密麻麻的一個又一個手繪的目的地,圖書館、博物館、畫展……研究文藝複興、羅馬入侵,泰晤士河、大教堂、巨石陣、福爾摩斯……

莫利沉浸在這場彆人累積了多年籌備的旅行中,體會著“偷到彆人快樂”的快感。更讓她一點點淪陷的,是在那些筆記上標註著“星星”的一個又一個陌生的目的地,一次又一次的重複偶遇著同一個男孩兒。這讓她本帶著有些鄙夷的獵奇心,感受到強烈的宿命感。

那天,莫利坐在謝菲爾德演唱會現場,聽著高璟夢寐以求的演唱會,台上西城男孩正在縱情演唱《Nothing’s

Gonna

Change

My

Love

For

You》。雖然很經典,但莫利卻喜歡不起來。可能自己不喜歡和彆人喜歡同樣的東西,或者說不想和高璟喜歡同樣的東西。

渾渾噩噩的聽完演唱會往外走,擁擠的人流中,她一眼就看到了那個優雅稚氣又瀟灑不羈的男孩兒。

#

景由每年都會來英國的俱樂部踢球,順便看望久居英國的母親。

這些年,景由的母親蘭青冉以身體需要靜養為由,一直躲在英國,其實是不想回國麵對丈夫景澤楷。心結難解,在英國躲個清淨自由。

多年來,無論景由問多少次,得到的答案都是,不知歸期。

景由得到的母愛很少,很小的時候母親就離開了他。所以他們每次見麵,總感覺有些莫名的客套,就像英國雖然有和家鄉差不多的海洋性氣候,卻總是有拒人千裡之外的異鄉感。

景由喜歡西城男孩,是因為一部電影《廊橋遺夢》。女主弗朗西斯卡,遇到男主羅伯特·金凱的時候,已經有了家庭和孩子,即便愛情是無法阻擋的,但依舊是用一生錯過。每次看《廊橋遺夢》,他都感到惋惜。內心深處,他渴望自由,嚮往那種足以衝破世俗觀唸的愛情。然而,綱常倫理像一把鎖,鎖住了電影裡麵的角色,也禁錮著景由自己。

印象中,父親一貫威嚴,母親習慣性冷淡。他極度渴望被愛,卻不懂得該如何去愛人。小小年紀,已經是經驗老道的戀愛老手,卻冇有一次交付過真心。景由一直嚮往“向陽而生”,希望有束光照亮自己的世界,可以讓自己有機會,真實的表達自己、表達愛,卻從小都被禁忌著這種自由。

他不斷被告誡,要剋製、要懂得隱藏自己,要贏。所以,他很勤勉,無論是生活、學習,還是愛好、追求,無一懈怠。唯一放縱的,就是情感。他和形形色色的人糾纏,從未在意過任何一個人的出身、背景,或者是性格、喜好,合則來,不合則散。

這個暑假,對景由而言,最重要的事,就是西城男孩的謝菲爾德演唱會。

西城男孩兒的歌聲,總是像講故事一樣,把情緒裡麵的起伏,娓娓道來。

景由舉著攝像機,錄著現場。透過攝像機,他留意到,前排坐著一個亞洲姑娘。紮著黑色馬尾,馬尾除了黑色還有星星點點的彩色發扣,黑色的流蘇罩衫在燈光的印襯下,泛著時隱時現的微光,水藍色的牛仔馬甲和短裙,配上鉚釘高靴,顯得有點朋克。和自己一樣,一個人來聽演唱會,還是個亞洲姑娘,景由心中多了一絲人在他鄉的溫暖。

散場的人潮擁擠,女孩的錢包落在地上,景由和女孩同時俯下身去撿,一張照片從錢包裡掉落。

照片在昏暗的燈光下,景由隱約看到了一個少女從容自信的笑臉,她眉目如星辰,彷彿可以驅散黑暗,照亮整個世界。那種安全感,讓人心生依戀。景由撿起照片,背麵有一行小字:“十年後還有好酒,十年後還是朋友。高璟。”瘦金體,揮灑雋永。

景由抬起頭,眼前的女孩眼神霸道犀利,是剛剛坐在前排的姑娘,卻並不是照片中的女孩。

#

莫利看到景由的第一眼就淪陷了。

所有的愛情,開始的時候都有些無厘頭,但大部分的一見鐘情,都是被對方的外表吸引,無論是顏值、還是氣質,莫利也難於倖免。她第一次感受到真正的“公子世無雙”是什麼樣子,棱角分明裡的不羈和率性,有些不屑,又有些憂鬱。嘴角淺淺一彎,卻又可以讓人如沐春風。看起來,可狼可奶,可遇不可求。

那一刻,莫利覺得她找到了此行的意義。

他們一起吃了宵夜。

第二天,他們又在另一個地方遇見。

第三天,他們再次遇見。

莫利於是內心篤定,這個人就是自己要直在一起的人。直到,生命儘頭。

她告訴他,他是她旅行筆記裡意料之外的驚喜。

#

景由第一次感歎命運的神奇,他一而再的和同一個女孩偶遇,讓他覺得是某種註定的相遇。

他於是第一次帶女孩子去看他踢球,看著看台上瘋狂賣力給他加油助威的她,他接受了她的告白,他們在一起了。

相比那些相處永遠超不過一個月的女孩子,這一次,他覺得有些特彆。

而那個照片中的女孩兒,卻總能時不時的侵入他的夢裡,讓他有著莫名的熟悉感。

#

因為景由,莫利十幾天的旅行無限期延長,幾乎整個暑假都泡在英國。除了和父母必要的報平安,幾乎冇和國內冇有什麼聯絡。她甚至申請了學校,準備繼續留在英國求學。因為從景由的隊友那裡知道,英國一傢俱樂部一直在邀請他,景由明年就會加入。所以,即便知道景由也是即將開學的三中校友,她也冇有任何猶豫的選擇更長久的相伴。她想要留在英國,賭一個他們的長遠未來。

除此之外,還有更重要的一點,就是高璟。莫利單純的認為,“我來到你無法到達的地方,我提前感受你渴望看到的風景。未來,以東道主的身份,帶領你感受你夢想之地的優越感,就是勝利者的姿態。”她所有的嫉妒,都賭在了“先人一步”的優越感上。她太想要,走在高璟的前麵。

一個下午,莫利約了景由一起去大英圖書館,找中世紀的原版小說,準備送給高璟做禮物,這也是高璟“旅行筆記”裡的一部分。

到了圖書館,看莫利根本冇有在看書,而是瘋狂的找書,景由覺得很搞笑,說莫利像一隻上躥下跳的猴子。莫利立刻不高興起來,說:“我明明是一隻在跳舞的性感泥鰍,這可是高璟的中肯評價。”逗得景由不由得笑了。笑莫利,也笑那個形容的恰到其分的高璟。

在得知莫利並非在看書,而是在給好友高璟找一本原版書籍的時候,景由竟有一絲動容,“竟然有人有著和他相同的嗜好”!他拿出了自己收藏的《呼嘯山莊》孤本,割愛送給了莫利,或者說,是給了那個素未謀麵、卻冥冥中牽引著他的女孩兒,高璟。

#

在暑假快要結束的時候,景由提前離開了,他想去印尼看日出已經很久。他在莫利的那本“旅行筆記”背麵,看到了小王子在B-612星球上的塗鴉,就想到小王子的活火山,準備剛好可以送給莫利一塊火山岩。

景由走了,莫利百無聊賴,她又看到那本自從認識了景由就不在翻看的旅行筆記。她看到了高璟標註的“隻有都去過纔敢死一死”的12間酒吧,想起了前幾天高璟給她打電話生氣的咆哮不要讓她去酒吧。

她來了興致,孤身一人去了酒吧。

#

莫利是在一個街角被警察發現,送到醫院的時候,渾身都是隱約的傷,警察問她有冇有被侵犯,莫利沉默。良久,表情複雜的搖了搖頭。

她剛剛經曆了人生的至暗時刻,那一刻,她恨透了所有人,也包括自己。但這一刻,她並冇有像經曆過厄運的人那樣頹敗,她從不肯認輸。

從小到大,對於得不到的東西,一定要得到為止。不願意做的事情,也必然反抗到底。如今,受到了奇恥大辱,讓她痛苦,更讓她憤恨,她不想做一個弱者,她要報複!

莫利離開警局去了一傢俬人醫院,她提取了那幾個人的□□獲取了DNA。同時,找了私家偵探,查到了那幾個人的行蹤。接著,在暗網找到了同DNA的需求帖子,把幾個人的資料掛了上去。

莫利,睚眥必報。

#

“放開我!不要!不要!Let

me

go!Don‘t

touch

me!Please!Please!”

漫無邊際的黑夜中,莫利絲毫感覺不到穿透骨頭的寒冷,她絕望地呼喊,從憤怒的嗬斥,到無助的求饒,從一隻拚了命的獵豹,變成一隻待宰的羔羊……劇烈的疼痛感從囂張跋扈,變得麻木不仁。

淚水的洶湧,暈染了她濃重的妝容。莫利的心,開始了永無止境的流浪。那些陌生的麵孔、瘋狂的侵犯、鄙夷的謾罵……帶給她前所未有屈辱感,成了一輩子揮之不去的陰影。

2005年的夏天,對於一些人來說,絕望且撕裂。

-